自今年5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以来,我省紧盯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机械、轻工、纺织、烟草、商贸等8个行业16万余户工贸企业,有序推进全省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。
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作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部署后,省应急管理厅迅速组织学习研究,提出“深化大梳理、大排查、大整改,着力补短板、强弱项、固基础,突出抓重点、创特色、提水平”的思路和原则,及时制定印发《云南省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》,指导各级应急部门分别制定对应的实施方案。推动各级分别召开专题会议,成立专项机构,组织业务培训,细化任务分工,明确责任措施,全部完成工作部署。
我省建立试点调研和督导调度两项具体措施,引领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运行和推进,确保不跑偏、不走样、不落空。在试点调研中,严格按照主题教育安排部署,组织8个州市、21户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系统监测预警试点建设,引领推进全省重点工贸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整体落实。在督导调度中,坚持每半月一调度,对安全风险高、整治任务重、监管力量弱的地区进行点对点督导帮扶,对专项行动推进迟缓、执法检查明显滞后、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督办提醒。
6月底7月初,工贸行业2023行动进入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。为帮助企业提高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质量效果,我省结合年度动态巡查预警工作计划,启动实施省、市、县三级巡查检查机制,对省级负责的50户重点工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。
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重点领域,“以点促面”整体推进。一是突出新能源相关企业专项整治,首次对全省138户新能源行业领域产业链企业开展重大安全风险、隐患排查专项整治;二是突出建材行业专项整治,推动全省4257户建材企业入库省厅综合应用平台,指导1416户企业完成自查;三是突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,对18个重点县195户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,完成1430余名有关人员业务培训,指导企业查找问题隐患1234条,充实1107户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;四是突出培训管理问题专项整治,依法查处未开展“三级”安全教育培训、“三项”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、违规电气焊特种作业等违法行为21起,并首次完成全省87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1327名专兼职教师测评考核,通报30家培训不规范机构,暂停148名不合格专兼职教师业务执教。
为进一步强化上半年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,省安委办及时下发《关于深入推进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》,指导全省聚焦国务院安委办要求,聚焦省政府挂牌督办30项重大隐患名单等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。
通过近3个月的排查整治,工贸行业2023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。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342项,完成整改218项,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329项,完成整改239项,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68项,完成整改36项,部门抽查检查企业2962户次,行政处罚83次186.9万元,“一案双罚”18次,责令停产整顿13家,曝光、约谈、联合惩戒企业63家,收集汇总典型执法案例15个,省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名单9份。重点工贸企业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,为全省继续保持稳定向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奠定了坚实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