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省应急管理厅重拳打击弄虚造假培训,首次对培训机构没收违法所得9万余元合计处罚22万余元。

2023年11月26日,群众举报昆明某培训机构存在“培训考试走过场、搞虚假培训、学时造假”等问题。省应急管理厅在对该起群众举报问题初核基础上正式立案调查。调查发现,该培训机构在2023年6月份组织的高处安装、高压电工、低压电工等3类特种作业工种5个期次培训中,有197人次在同一时间段同时参加并完成两到三个工种的培训,严重不符合培训大纲规定学时要求。培训期间,该培训机构制作了虚假的培训计划、课程表、签到表,在培训学时严重不足的情况下,对197人次的《云南省特种作业人员取证申请表》出具了“经审查,符合申办特种作业操作证条件”的虚假结论,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判定其为“伪造证明材料出具虚假服务成果”的违法行为。

根据结果,省应急管理厅依据《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对该培训机构罚款人民币80000元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9822.6元;对该培训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30000元;对该培训机构的教学直接负责人罚款人民币20000元。各项处罚合计229822.6元。

省应急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。安全培训机构,作为安全生产培训教学活动的实施主体,承担着安全工作“最后一公里”的关键角色,必须依法施教、严格培训、规范管理,必须强化职业道德、压实社会责任、树牢法治意识,必须严格自身管理、规范培训行为、提升培训质量,维护好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,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,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伤亡事故,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,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发展。